东莞市劳动合同纠纷 法录帮 法律 9.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东莞市劳动纠纷【工伤职工工资计算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所以你提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你自己的工资基数。 TAG标签:东莞市 劳动合同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