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混凝土专利

混凝土专利
防水混凝土

(一) 本节适用于防水等级为1~4、级的地下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不适用环境温度高于80℃或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0.8 的侵蚀性介质中使用的地下工程


注:耐侵蚀系数是指在侵蚀性水中养护6个月的混凝土试块的抗折强度与在饮用水中养护6个月的混凝土试块的抗折强度之比。


(二)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6、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三)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掺有活性掺合料时,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3、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