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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国际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

科威国际不动产房屋租赁合同
不动产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包括:


(一)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述《合同法》规定的可能导致不动产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将导致不动产租赁合同无效:


1.未经竣工验收的不动产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此种情形违法了《建筑法》和《消防法》。


2. 违法建筑的不动产租赁合同无效,其一,因为违章建筑很可能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其二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反了《建筑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 被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屋进行出租;4.不动产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