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贩毒判刑
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予以刑事
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 鸦 片 一千克以上、 海 洛 因 或者 甲 基 苯 丙 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毒 品 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 毒 品 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 贩 毒 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