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著名商标认定有哪些规定
广西著名商标认定过程中,注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治区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广西著名商标资格: (一)通过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西著名商标资格的; (二)使用广西著名商标的商品已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 (三)超越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使用广西著名商标字样、标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严重影响广西著名商标声誉的其他行为。 被撤销广西著名商标资格的,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广西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