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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低保

南京市低保
南京市产假
在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一般产假是98天,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晚育的(女24岁生育),江苏省规定是再延长30天。超过法定假期不上班的,如果请假,事假的可以不发工资病假的发病假工资;如果不上班又不请假,那就属于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