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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付的时机

工伤鉴定赔付的时机
工伤鉴定的时机

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 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发放伤残待遇,获得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


虽然我国法律上并没有作出详细地规定,但相关规定表明,工伤鉴定一般在伤情稳定之后申请,即在医疗期满之后应作出工伤鉴定。在工伤期间,员工会享受一定时间的停职留薪期,在此期间员工工资应全额发放,如果企业不执行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