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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经营管理议事规则

新三板经营管理议事规则
经营管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下面为大家解答经营管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2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其余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议事规则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