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京沪高速特大交通事故

京沪高速特大交通事故
京沪高速特大交通事故的定义是什么?
京沪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