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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湖北宜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近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会先被安排到医院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就出院。针对赖着不出院的情况,事故责任方可以不付医疗费,和对方协商,不行找交警调解,等对方出院后再解决下一步的赔偿问题。责任方拒绝赔偿,如果对方起诉,再准备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