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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法律问题

企业经营法律问题
因企业经营不善,路路续续放假超过两年,期间只给交劳动保险,没有其它的补贴
你好,企业应该给你发放生活费。《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 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