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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减保护年限

专利费减保护年限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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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的减缴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为了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不被他人侵害,我们有必要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来获取专利权。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向有关部门上交申请费,审查费,登记费等一定的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来获得自己的专利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