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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业务委托协议

企业清算业务委托协议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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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委托协议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也就说通常,公司清算是由股东、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清算委托协议书,则是指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时,委托他人对公司的清算事务进行处理,而与他人签订的一种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