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要求国家赔偿的时间

要求国家赔偿的时间
国家赔偿的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上文给出了具体的说明。但是,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通常情况下赔偿请求人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这一限制条款使得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难度明显加大,这大概也是我们国家制定国家赔偿法以来在实务中应用较少的一个因素吧。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比较棘手的法律难题,欢迎登陆律师36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