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营企业需要谁的批准 法录帮 法律 2.7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设立合营企业需要谁的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 TAG标签:公司经营 设立 批准 公司设立 合营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