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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和被收购的区别

企业清算和被收购的区别
企业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公司破产和公司清算的主要区别: 1、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 2、破产清算的原因: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 4、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5、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 6、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