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文书 法录帮 法律 1.6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TAG标签:文书 行政许可 受理范围 撤销 诉讼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