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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的强制措施凭证被掉了

交警开的强制措施凭证被掉了
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警若需要对行为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话,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交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具体交警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也就是小编在上文中介绍的几种,包括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等五种。要是对交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话,则可以依法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