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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窑租赁合同书

石窑租赁合同书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哪里有石窑租赁合同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龙凤大道傍边石窑村路边的一座住宅院及院外空闲地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入住之日起。 二、本房屋总共月租金为人民币2000元,,租期暂定为一年。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续签租赁合同。 六、乙方租赁期间: (1)甲方不得提出终止合同,如甲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乙方退还全额租金;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正常的生活用水用电条件,如发生有不属于乙方责任的断水断电,甲方必须于3日内给予恢复。超出一天扣30元,于下月租赁款中扣除。 (3)乙方租住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增加额外费用的要求,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 (4)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