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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就餐呕吐,可不可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饭店就餐呕吐,可不可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饭店就餐呕吐,可不可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顾客进入餐厅就餐,在其取得有偿服务时,有权要求餐厅提供的设施、用品符合安全要求,只要顾客无损伤自身故意,无他人侵害以及本人突发疾病等情况发生,应确定为是餐厅提供的服务设施用品未完全达到安全要求,因此顾客身体受到损害,餐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