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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住院 且是工地零时工如何赔偿

工地摔伤住院 且是工地零时工如何赔偿
工地摔伤住院 且是工地零时工如何赔偿
工地临时工人受伤的应当由雇佣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1、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2、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3、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工伤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