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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