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 法录帮 法律 2.3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受理费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TAG标签:财产 受理费 保全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诉前 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