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动物致人损害证明责任是应该如何的

动物致人损害证明责任是应该如何的
动物致人损害证明责任是应该如何的
您好,关于动物致人损害证明责任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动物致人损害证明责任是怎样的呢?详情请看下文。
一、动物致人损害证明责任怎么分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区分以下情形予以确定:
1、在一般情形的饲养动致人损害案件中,被侵权人应当证明以下事项:有动物侵害的事实发生,该动物与责任承担义务人之间具有饲养或管理关系;造成了损害的后果;动物侵害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由于民法典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被侵权人无需证明责任承担义务人有过错。责任义务承担人及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如果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应当证明被侵权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2、动物园动物致损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动物园对其无过错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动物园不能证明其已尽到管理责任,则推定其有过错,从而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则无须对动物园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赔偿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方面是普通游客较动物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要其证明动物园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较为困难,另一方面,动物园具有营利性,作为专业饲养动物的单位,应尽到更高层次的义务,举证责任倒置使得受害人获得更有力的保护。
二、动物致人损害构成要件
1、致害物须为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也就是人们占有或控制的动物,处于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不是饲养的动物。
2、须是动物的动作加害于他人。不受外力驱使或强制下而实施的自身动作,如果动物是在人们的强制或驱使下损害他人的权益,则不属于动物的动作,而是属于人的行为,如骑马践踏庄稼、驱使咬人等,这是行为人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3、必须存在损害后果,而损害后果与动物加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