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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