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怎样处罚 法录帮 法律 2.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刑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主观要件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减轻司法实践对于主观明知的认定困难,可以考虑依据客观行为加以推定。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明知”不应解释为泛化的可能性认知,而应当限制为相对具体的认知(不要求达到确知的程度),以防止将并非追究不法目的的正常业务行为纳入刑事惩治范围 TAG标签:信息网络 刑事处罚辩护 刑事辩护 犯罪活动 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