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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赠与合同公证

土地赠与合同公证
土地赠与如何公证
二、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所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则需要提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相关意见的证明,才能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有关手续。首先应明确您的土地是通过划拨还是出让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