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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土地延期承包

山林土地延期承包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一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