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失效具有如下原因:
1、涉及的股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2、当事人未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3、未办理出质登记根据;
4、预设流质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