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辞职老板威胁我怎么办

辞职老板威胁我怎么办
辞职老板威胁我怎么办
1、只要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告知单位离职,那么到期即可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他人威胁是不会改变流程的合法性的。如果因此遇到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