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6条有什么新规定 法录帮 法律 9.7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6条有什么新规定第二十六条 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TAG标签:环境污染罪 环境保护 防治法 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 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