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比例下调 法录帮 法律 2.0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3号),两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TAG标签:劳动保障 失业 下调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