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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署名权的特点

专利发明人署名权的特点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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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署名权的特点有哪些

署名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属于人身权的一种,同其他权利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也称排他性,是指署名权只能由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享有;

2、不可让与性,即署名权是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身不可分离的,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变化无关,即使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了,受让人也不享有署名权。

一方面,署名权也是不能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