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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合同转让

船只合同转让
对劫持船只、汽车罪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时,主要应把握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备本条规定的劫持船只、汽车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没有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或者没有劫持船只、汽车,或者劫持的不是船只、汽车的,都不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特别要注意把劫持船只、汽车罪同正当的执行公务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区别开来。劫持船只、汽车罪中的劫持应是非法的,而不是合法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合法目的而强行使用船只、汽车的,不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例如,人民警察看到犯罪分子正驾驶摩托车逃离作案现场,便出示有关证件,强行要求一一小型私营公共汽车驾驶员开车追击。在这里,人民警察为了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强制私营公共汽车驾驶员开车追击的劫持汽车行为,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因此,其不构成劫持汽车罪,同样,行为人出于正当的公务活动的需要或者出于紧急避险而劫持船只、汽车的,也不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


通过小编的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劫持船只、汽车罪是什么处罚有了清晰的认识。这类犯罪的性质比较严重,处罚措施也很严厉。构成此罪的,最低量刑标准是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十分恶劣,造成人员伤亡的,犯罪分子最高可以面临无期徒刑的判决。认定此罪时,主要是把握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