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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征地补偿

海南省海口市征地补偿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省海口市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1、一类土地:龙华区:城西镇、滨海街道办事处、金贸街道办事处、大同街道办事处、海垦街道办事处、金宇街道办事处、中山街道办事处;琼山区:府城街道办、国兴街道办事处;秀英区:海秀镇、长流镇、西秀镇、海秀街道办事处、秀英街道办事处;美兰区:灵山镇、白龙街道办事处、白沙街道办事处、海府街道办事处、海甸街道办事处、蓝天街道办事处、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新埠街道办事处、博爱街道办事处、和平南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51610元/亩;安置补助费:82576元/亩;综合补偿:134186元/亩。


2、二类土地:琼山区:云龙镇、龙塘镇;龙华区:龙桥镇、龙泉镇;秀英区:石山镇、永兴镇;美兰区:演丰镇。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48740元/亩;安置补助费:68236元/亩;综合补偿:116976元/亩。


3、三类土地:琼山区:红旗镇;龙华区:新坡镇、遵谭镇;秀英区:东山镇;美兰区:三江镇、大致坡镇。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43040元/亩;安置补助费:60256元/亩;综合补偿:103296元/亩。


4、四类土地:琼山区:旧州镇、甲子镇、三门坡镇、大坡镇。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41490元/亩;安置补助费:49788元/亩;综合补偿:91278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