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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住证明

成都市居住证明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需要 一、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二、居住证明: 1、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安置房、农村集中安置区、开发区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由政府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安置协议、房屋分配证明、批准自建房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作证明: 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