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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利与弊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利与弊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如何进行

发生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通过上面这篇范文,我们应该对医疗纠纷申请调解书怎么写有了初步了解。按照规定,患者在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中,要写清双方信息,如实描述医疗纠纷产生过程及原因,并提出要求调解的事项及申请调解的赔偿金额。卫生行政部门会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会签署一份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