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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产房职工能否享受补偿

拆迁公产房职工能否享受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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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房价差距较大,因此,公产房拆迁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公产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拆迁之时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公产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根据公产房的承租人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程度来分析,如果已经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全额分配拆迁补偿款。如果仅拥有居住权,则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比如上海就规定:征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的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律师365咨询张瑞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