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不同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答辩状

不同意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答辩状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情形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6、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若需要对土地进行承包的话,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此时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最好不过的,当然在实际签土地承包合同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这方面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而要是不小心出现了以上八种情形之一的话,则就会导致土地承包合同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