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总规定胎儿享有继承权 法录帮 法律 1.2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胎儿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TAG标签:民总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胎儿 享有 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