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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配偶,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二手房过户需要配偶,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二手房过户需要配偶,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二手房属于共同财产的办理过户需要配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过户登记;属于个人财产的办理过户不需要配偶,可以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