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联送达执行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制作说明 法录帮 法律 1.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第四联送达执行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时使用。 TAG标签:执行 决定书 刑事辩护 机关 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