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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口房土地使用期限

商口房土地使用期限

自2015年3月1日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一些地方陆续成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福建、贵州、江西等省的一些市民已经领取了首批不动产登记证。随着这项工作的推进,涉及个人住房“使用期限”“信息联网”和“证房产税”等问题,受到市民关注。1.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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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期限

“征地款”分三类: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和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属于村经济集体组织所有,可以内部分配给本经济集体组织成员。
劳动力安置费如家庭承包方放弃提议安置,可以要求该项费用;
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