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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给对方对方借条丢失

还钱给对方对方借条丢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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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给对方对方借条丢失怎么办喃?

把钱还给他时,要求给你写个收条就可以。
有收条就不怕欠条了,可以在收条上标注欠条已经丢失作废。怕出麻烦,可以找无利害关系的人做个见证人
而且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即使好几年后他拿出欠条要求还钱,可以提出已经诉讼时效,而且没对方无时效中止中断的证据的话,一样不受法律保护。这就是还钱给对方对方借条丢失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