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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公证流程

房屋遗嘱公证流程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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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嘱需要公证吗,需要什么程序?

关于房屋遗嘱需要公证吗这个问题,办理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