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涉外知产侵权诉讼中的管辖权 法录帮 法律 2.2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浅论涉外知产侵权诉讼中的管辖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TAG标签:知产 管辖权 涉外 诉讼管辖 诉讼仲裁 侵权 浅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