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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不走犯不犯法

离婚后女方不走犯不犯法
离婚后女方不走犯不犯法
1、从法律上说,离婚并也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男方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了。女方赖着不搬离,侵害了男方的财产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主张人依法是可以将户口迁走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经派出所民警多次通知对方后,对方还是拒绝的,派出所可以将户口直接给迁走,然后在户口底簿中注明即可,公安部是有专门规定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