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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农村医疗报销

贵州农村医疗报销
贵州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住院医疗费用为8000元或低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50%,高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60%;非转诊的,省级Ⅰ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0元,省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住院医疗费用高于起付线部分补偿比例为30%。经转诊的,省级Ⅰ类指省级二级(含二级)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省级Ⅱ类指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 《关于做好贵州省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规定,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基金),门诊、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继续稳定在65%左右,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应达到我省限定费用的80%左右。住院率控制在10%左右。优化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补偿政策,在新农合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不低于10个百分点的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