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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户口迁移手续

温州户口迁移手续
我现在要迁户口,咨询下温州户口迁移手续
 一、允许纳税大户企业管理、技术和骨干人员逐步在市区落户。   (一)落户名额。在市区范围内,年纳税额(地税和国税合计,出口免抵税计算在内,查补税不予计算)5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2名落户名额;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5名落户名额;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10名落户名额;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25名落户名额。   (二)落户条件。与纳税大户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技术和骨干人员,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落户人员有居住条件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不受名额限制。   视实施的情况,今后可以增加落户名额。各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纳税额度和落户名额。   二、每年由团市委牵头进行“温州市百名优秀外来务工青年”评比活动,获得“温州优秀外来务工青年”称号的务工人员,可将户口迁至服务单位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落户可选择办理集体户口,也可以投亲靠友。   四、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已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即可落户。落户可以选择办理集体户口,也可以投亲靠友。   五、为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方便户口管理,符合条件在市区落户的人员,有居住条件的,在居住地落户;没有居住条件的,可落户出租房、亲戚朋友居住所在地,及单位集体户、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和人才中心集体户。纳税大户企业都要按规定建立集体户,以便在温落户人员的落户需要。   办理材料   1.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户口迁入市区:随军家属。   家属本人要求随军落户报告;《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干部随迁家属、子女名单;干部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房屋调拨单或其他房产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2.工作调动户口迁入市区:工作调动人员。   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调令;户籍证明(本省内可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关系证明;落集体户的单位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有住房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房屋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投靠亲友的,还需提供亲友的房屋产权证、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