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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原则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交警出具鉴定书后,肇事车主的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先用交强险去赔付,这样做有一定好处。可以确保受害人及时拿到赔偿款,用来支付治疗费用,交强险赔付不够的,再用商业险额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