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侵权行为应该怎样处理

侵权行为应该怎样处理
怎样处理网络侵权行为

(一)版权声明不可少


版权声明就是版权内容的使用许可证,是防止网络侵权的第一步。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很可惜,很多媒体都忽视了这一点,或者只是象征性地放上“版权所有”四个字,没有认真对待。一个充分的版权声明,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1、声明自己是版权材料著作权人。


2、使用条款,即访问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权材料。如果允许转载,往往会要求附上原网站的链接和出处。如果不允许转载,就应该加一个警告,警示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3、获知详细信息和联系未尽事项的方式。


(二)发出侵权通知书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侵权通知书,向“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自己的权利。后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否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就要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


侵权通知书上必须包括三方面内容:


1、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请注意,这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国家版权局的网站首页上,就有规范格式的《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可供下载,并有详尽的填写说明。使用的时候,只要按规定填写,然后签名或加盖公章即可。